为了做好我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涉密人员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律意识,加快保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步伐,提高保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和茂名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市保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茂名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密切结合我市保密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以《保密法》为核心,其它配套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保密宣传教育,推动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国家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保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如下目标:一是努力提高我市保密法制化水平。市、县保密部门建立和完善对涉密人员、涉密网络、定密解密、手机保密、定点维护等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机关单位建立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二是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三是全面提高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泄密反窃密能力。四是着力提高全市人民的保密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在普通高校开设保密课程,为新闻媒体举办保密知识讲座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保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完成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高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3、创新形式,改进方法。研究新形势下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特点,采取贴近时代、贴近机关,贴近业务的工作方式,运用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要把保密宣传教育与国家安全、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解决教育对象的现实思想,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管理,逐步实现保密管理法制化。
四、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教育。
1、加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保密法制讲座、保密研讨班、保密纪律考核等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意识,自觉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2、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协调,继续把保密法制法规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岗位选拔的考核范围,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把应知应会的保密法律法规作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的考试内容。
3、进一步巩固各级党校的保密教育阵地作用,指导和协助各级党校按要求在主体班、初任公务员班开设保密教育课程,并不断创新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实际适当安排如涉外保密等保密专业教育课程。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1、进一步规范全市经管国家秘密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经管国家秘密人员管理办法》,做好经管人员上岗培训教育;积极做好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把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纳入经管国家秘密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2、根据粤委办[2005]57号文关于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的保密培训教育,并建立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3、研究探索新时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提高保密教育的水平。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联系,认真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
(四)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保密教育。
积极与高校联系协调,将保密及安全教育列入教育计划,不断探索高校保密教育方式,力争在教育内容、方法、手段上形成一套适应新时期高等院校保密教育的模式。
(五)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运用各种教育阵地作为平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保密宣传教育月(周)、纪念日等开展面向社会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机关单位的学习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保密观念,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2、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宣传保密法规,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技术,开展远程教学,逐步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对内对外保密法律咨询、查询等服务的网络保密宣传制度。
3、加强与安全、宣传、教育、知识产权等部门协调,编写相关的宣传教育资料,加强对社会各层面的保密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起止时间为2006年至2010年。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至2006年底)。各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组织要按照本规划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将规划尽快报市保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07年初至2010年底)。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每年的保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对每年工作做出安排,2007年起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每年年底要对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地要按照本规划的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组织对“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检查验收。各地各单位于2010年4月底以前将总结和检查验收书面材料报送市保密局。2010年5月市保密局将对全市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验收,并对全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汇总、总结,上报省国家保密局和市普法领导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五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组织要认真履行《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保证《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责任激励机制。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保密组织和保密工作部门工作责任制,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五五”保密普法期间,保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类编写保密宣传教育资料,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市保密局将针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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